但在同一间小学,她们之间的地位依然没改变:
王乐云是众星捧月;她则是转来的外地生。长相算中人之姿,但跟王乐云远不能比,唯有是她表妹这身份拿得出手。有同学为了结识王乐云来接近她,结识后就不理她。即便她不喜欢,还是整日追着王乐云跑。因为连她自己也觉得:表姐真的很美。
她是卖力不讨好的小跟班,始终想融入王乐云和她那帮姐姐朋友。别人却不带她玩。因此对王乐云,她既仰慕,又嫉妒。
永远正确的王乐云偶尔也会错——
吉霄就是她其中一次失误。
在方知雨还不开窍、每天只会做白日梦的时候,大她两个年级的表姐和朋友们已经开始拥有少女的烦恼。会聚在一起说秘密,还总不让她这个小朋友听。有段时间,她发现她们放学后不回家,而是去别的地方。试着跟了几次,都被甩掉了。后来终于成功,才发现她们是去附近另一所小学看人打篮球。
最令方知雨意外的是,她竟然在那看到少年宫那人。惊喜地隔着镂空墙辨认,越看越确定就是跟她一起吃糖的少女。方知雨盯着她运球、投篮,眼乌珠都不转。
然而这时,姐姐们又开始排除她讲秘密。难得跟到这,她也想参与。大家商量后,说想知道秘密可以,但你必须帮人递信,顺便约对方放学后去一个地方。
这有什么不敢的?
一拍即合。于是在大家的起哄中,其中一个羞答答把信给她,要她交给那边打篮球的男生。就是最高、最帅那个。
方知雨看过去。帅不帅很难讲,但最高么有眼睛就认得出。她转头跟人确定:
“现在拿球那个?”
别人还没吭声,王乐云先骂她笨。“当然是旁边那个呀!就是刚才进三分那个!”说她,“你就算认不出谁帅,谁高总知道的吧!”
这下大家不说话了。一交流才发现,小姐妹的队伍早就暗中分两拨,这段时间大家鸡同鸭讲,居然以为看的都是同一个人。
方知雨这个知情者瞬间厘清事件:“不是说给男生吗?可个子更高那个是女生啊!”说完还问人家,“到底给谁?”
“当然给男生了!”情信的主人说。
王乐云和另一个小姐妹听她说对方是女生,当然不信,还同她争。
难得在王乐云面前占理一回,方知雨信誓旦旦:“就是女生!我知道的!我在少年宫见过她!”说着还把更久以前的事拿出来,“我见过她穿校服裙!”
有了这种说法,另外三个看准性别的人更确定:“对啊,那个一看就是女生!你们才笨!”说着掉转锚头,“搞了半天,王乐云喜欢女生啊!”
王乐云瞬间生气,严肃地否认了。但今日大事毕竟是表白,所以她的失误大家也不追究。方知雨却暗中开心,因为她难得成为这群人的焦点,递信的热情也更高涨。
但同时她想,今天万不能同少年宫那人打招呼。按王乐云的说法,最近一段时间,她都是来这看她打球的。看得出来,她也很喜欢那个女生。
王乐云那么漂亮,要是她们互生好感,要她来做介绍、交朋友,她会气死。
揣着小心思看向球场的人,方知雨确定了:
她们之间的交汇,果然还是留在少年宫最安全。
所以后来,她就专门背着打球的人去递了信。可再见她却是在小卖部了。
那天,被她陷害,她很是不忿。回家气鼓鼓跟方丽春说这事。
方丽春听了却说,下次再见到那个小朋友,要给她鼓励。因为做错事后及时改正,不是那么简单的,需要很大的勇气。
等她气消,就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。而且自那后,每次听王心凌的歌,唱到“当你喝可乐当你笑”,她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那个人。
两年后,去补数学课。那日小雨,眼前的路越走越眼熟。再一辨认,果然是以前她治病时经过的面馆。
她一边猜测,一边怀揣着期待地踏进门。放下伞,就看见熟悉面孔。
跟吉霄正式认识时,王乐云已在六中。小学校里终于没人拿她们比较,让她过了两年舒心日子。又在这时交到了喜欢的朋友,多惬意。
然而暑假来临,王乐云家的旧房子就卖出去。方丽春借给她们的买房钱还清了,但新房还在装。她们母女都搬来她家。
升学失利,原本就难受,家里还住了人。以前卫生间就她一个人用,现在却要等待;明明是她的家,表姐却把六中的同学叫来玩,还问都不问,就打开时玄新给她买回的动画片。她一直没舍得拆的,因为想小考完跟吉霄一起看。
一边烦闷琐事,一边为调剂忧心,根本无暇顾他。倒是某日方丽春先问起,怎么放假了,不见她请霄霄来玩。
当时王乐云跟姨妈方丽静在花园看花,方知雨一听妈妈提吉霄,整个人直接跳到她腿上捂她的嘴,生怕这名字被王乐云听去,更怕妈妈要请吉霄来家里,跟王乐云来个世纪大会见——
“不许提她,我以后都不许你在家里提她!”
方丽春拿开她的手:“为什么?”她不理解,“你还在生人的气啊?”